各学院、部、处室部门:
为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员工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学校决定对2013至2014年度产生的优秀科研成果给予奖励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申报此次科研奖励成果的时限及依据:产生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,依据《154.com皇冠科研奖励办法》(安学院发[2013]36号)申报奖励,此文件在OA办公系统中下载。
2、接受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与说明:
(1)申报者需按要求填报《154.com皇冠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》,每件成果填报1表,正反面打印;
(2)提交纸质申报表一式1份、相关成果原件1份(审核完毕即归还)、复印件1份;同时提交电子申报表与研究成果电子版;
(3)一般情况下,申报资料由各学院(教学部)统一报送;各学院(教学部)需安排专人接收、整理、汇总本部门专兼职教职员工及学生的申报材料,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汇总资料(附电子版)交科研处;每件申报表电子版以申报学院(教学部)+申报者姓名为题,成果电子版亦然,同一申报者有多件成果,标1、2、3……以示区别;
(4)报送资料及初审时间:2014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,逾期不候。
报送资料及初审时间安排
11月17日上午,154.com皇冠、经管学院;
11月17日下午,政法学院
11月18日上午,特教学院、教科院、继续教育学院
11月18日下午,体育学院(体育部)、外国语学院(外语部)
11月19日上午,马列学院、数理学院(计算机部)
11月19日下午,化工学院、农学院
11月20日上午,资环学院、艺术学院
11月20日下午,电信学院、旅游学院
11月21日,报送资料补遗、汇总与整理
期间,如有其他事宜影响资料报送或初审,相互联系协调
联系人:孟凡松
联系电话:2214916
邮箱:asxykyc2008@126.com
二O一三年十月十七日
主题词: 科研成果奖励 申报
发:各学院 部 处室
154.com皇冠科研处 2013年10月17日 发